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法官理查德·利昂上周裁定,美国国家安全局(NSA)对美国民众大规模电话监控行为很可能违反美国宪法,并命令美国国安局立即停止对两名原告的电话监控。
今年6月,美国国家安全局前承包商雇员斯诺登爆料称,美国国家安全局每天都会收集美国境内接通的几乎每一个电话,并将这些电话录入一个数据库,以便寻找恐怖分子嫌疑人之间可能进行的联系活动。此爆料立刻在美国引起强烈反响,不少美国国会议员以及非政府组织纷纷要求奥巴马政府对国安局、对美国公民的电话等监控行为进行冻结或限制。自由观察组织的活动人士兼律师拉里·克莱曼更是将国安局告上了法庭,指控国安局的监控项目侵犯了他依据宪法第四修正案而免受无理搜查的权利,要求政府停止搜集他以及另一名原告斯特兰奇的电话记录,两人均是美国威瑞森电话公司的用户。
据美国媒体报道,利昂在一份长达68页的判决书中裁定克莱曼胜诉,下令政府销毁目前手头保留的两名原告的全部通话记录,并停止对他们的电话监控。在判决文件中,利昂法官没有认可辩护律师为国安局监控项目辩护时依据的一个重要先例。辩护律师认为,联邦最高法院曾在1979年的一起案件中裁定调查人员可以检查马里兰州一名抢劫嫌犯的电话记录,而这种程度的授权可以允许国安局收集几乎每个美国人的电话记录。然而,利昂则认为,美国政府运用了几乎与奥威尔小说中相同的监听技术存储并分析每位美国电话用户的元数据,这一情况与1979年时已截然不同。“我相信,大规模收集并分析电话元数据几乎侵犯了公民的合理隐私权。”他还指出,我无法想象比这种运用高科技手段系统性收集和保留几乎每个公民的数据更为“不加区分和任意入侵”的行动了。如果“美国宪法之父”詹姆斯·麦迪逊得知,美国政府竟用这样的手段侵犯公民自由,他一定会惊呆的。然而,鉴于本案涉及美国“反恐”等重大国家安全利益以及宪法实践中的新情况,这位法官并未宣布上述判决立即生效,而是允许美国政府对此判决提出上诉,上诉最短可能也需要6个月的时间。
美国司法部目前正审核这一裁定。司法部发言人安德鲁·埃姆斯在声明中表示:“我们认为,该计划正如之前法官判定的那样,是符合宪法的。”然而,对于那些维护公民自由及隐私权的组织以及要求对国安局监控计划进行评估或限制的美国国会议员而言,利昂法官的判决无疑是个利好消息。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帕特里克·莱希对利昂的裁决表示欢迎。他说,美国人有权看到围绕政府收集程序是否符合宪法,有效并适宜进行开放透明的辩论。位于华盛顿的公开技术研究所政策研究负责人凯文·班克斯也表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裁决,对白宫和国会如何处理国安局监控项目将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华尔街日报》报道称,美国多家高科技公司一周前曾向白宫递交了一封联名信,希望加大对政府的监控操作的监督,并且限制政府强迫公司泄漏客户信息的权力。此前,一个总统顾问小组已对国安局监控计划提出改革建议。
(本报华盛顿12月22日电 本报驻华盛顿记者 王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