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3年12月06日 星期五

    五部委:比特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温源 《 光明日报 》( 2013年12月06日   10 版)

        本报北京12月5日电(记者温源)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以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保障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防范洗钱风险,维护金融稳定。《通知》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

        《通知》指出,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通知》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

    光明日报
    中华读书报
    文摘报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书摘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