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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9月15日 星期日

    仰不愧于天 俯不怍于人

    ——追记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周经发

    《 光明日报 》( 2013年09月15日   02 版)

        他是农民的儿子,他是草根检察官,他承办417件案件,无一起无罪判决案件,他为国家挽回3.44亿元损失……他,就是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周经发。今年6月17日,周经发和反渎职侵权局局长许环谋讨论案件后,写申诉案件的审查报告直到深夜。翌日凌晨,因工作过度劳累,他突发心脏病告别人世,年仅56岁。

     

    不徇私情 秉公执法

     

        今年3月间,文昌市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负责人周某因海棠林被毁开荒,涉嫌玩忽职守,被文昌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周某是周经发的同宗兄弟,曾多次打电话求周经发帮忙,希望他看在几十年的感情上帮忙说说情,但他一直回绝,并耐心地向周某宣传法律,讲明检察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不允许徇私枉法的道理。该案从接到群众举报到办结的整整半年中,周经发从没透露过周某是他的亲戚,更没为其说情。

     

        职务犯罪案件的主体大多是国家工作人员,往往是一人犯罪,多方说情,上下袒护,左右干扰。但周经发有案必查,秉公执法,面对阻力和压力从不退缩,案子越有阻力,越曲折复杂,他越要查个水落石出。为了保证执法,他给自己定了“四主办”,即:主办大案要案,主办疑难案件,主办有风险的案件,主办干扰多、阻力大的案件。周经发在经济、法纪部门工作期间,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4件,立案6件,均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监督扶正义 廉政得民心

     

        2012年9月,文昌市检察院收到群众送给周经发的一面锦旗,上面写着“监督扶正义,廉政得民心”。原来,这是民事申诉案件申诉人陈某送来的。他因一块承包地与村民林某发生纠纷,起诉到文昌法院被驳回。陈某不服,申诉到检察院。周经发冒雨赶往现场,经过询问得知,申诉人自小是孤儿,吃百家饭长大,房子是政府出资盖的,他承包了这块地以种植辣椒为生,田地被毁,等于毁了生计。在阅卷时周经发发现,法院在程序和事实认定上均存在问题。最后,周经发建议法院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经过艰难的工作,最终达成和解。

     

        周经发常说民事行政工作是检察机关最贴近群众,最能体察民情的工作。在工作中,他始终坚持“察民情、保民生、化民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黑脸铁心” 两袖清风

     

        周经发从事检察工作二十年,又是文昌本地干部,亲戚、朋友、熟人多,但他在送礼、行贿、说情面前,廉洁自律,请吃不到、送礼不要,体现出一个人民检察官的可贵品德。20年来,周经发顶住了多少次说情风,赶走了多少个送礼人,自己也记不清。有人骂他“太死性”,说他是“黑脸铁心”“六亲不认”,有人劝他“改邪归正”顺应潮流,但他就是“死不悔改”。

     

        周经发家庭清贫,一家人住的是单位分的一套62平方米、阴暗潮湿的老房子,家里除了两年前新买的一部电脑值钱外,就再也没有一件值钱的家具。全家几口人都靠他一个人的工资生活。他儿子上大学后,为了补贴家用,妻子就到大街上卖烟和水果。周经发生活简朴,除了检察制服以外,没一件像样的便服,从来舍不得给自己添置新衣,有时候衣服破了就自己补补再穿。他儿子说他一点不像检察院的科长,整天就知道缝缝补补。

     

        周经发从事政法工作32年,先后在文昌市检察院担任过公诉科科长、法纪检察科科长、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他始终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用言行铸造了人民检察官的良好形象,他六次被文昌市检察院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2010年被省院评为“民事督促起诉工作先进个人”。今年8月2日,被文昌市委追授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本报记者 任生心 魏月蘅 王晓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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