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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7月23日 星期二

    西安:

    对乱收费学校校长“先免职 后追责”

    《 光明日报 》( 2013年07月23日   06 版)

        本报西安7月22日电(记者杨永林、张哲浩)日前,西安市政府联合陕西省教育厅“约谈”了西安高新第一中学、西安铁一中学、西北工业大学附属中学、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等西安部分“热点”中小学校校长,并要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标准,对乱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布一起,绝不姑息,对违规收费经查实的校长、园长一律先免职,再追究责任。

        近期,反映西安中小学校、幼儿园乱收费的举报投诉增多。为此,陕西省和西安市教育部门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认真执行省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要坚持教育收费公示和校长承诺制度,各类收费在开学前全面公示,一次性收取,并给学生开具财政、税务统一印制票款一致的收据。

        据西安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中小学校、幼儿园是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办学行为是否规范,校长是关键。此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西安市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布一起,决不姑息;对违规收费经查实的校长、园长,一律先免职、再追究责任;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典型案例,除从重、从快处理、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通过媒体曝光。对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敷衍塞责、避重就轻、不负责任、查办案件“查而不实”和处理责任人不到位的区县,市上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与区县年终考核挂钩。

        西安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目前,西安市监察局、教育局等七部门已组成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组,并向社会公布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欢迎家长实名举报。工作组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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