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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7月16日 星期二

    559 焦瑞芹

    《 光明日报 》( 2013年07月16日   32 版)

        焦瑞芹,女,汉族,1954年8月生,吉林省蛟河煤矿建筑公司退休职工。

        焦瑞芹有一个不同寻常的家庭,她不但要照顾瘫痪卧床的丈夫、智力残疾的小叔子,还要奉养高龄的祖母和公婆,孝顺自己的继母、生母。她凭着坚韧的性格、心甘情愿的付出,让瘫痪多年的丈夫重新站起来。

        婚后一年半,丈夫初士杰就在工作中受了重伤住进医院。当时儿子小,她整天家里、医院来回跑。由于伤势较重,丈夫瘫痪了。为给丈夫增加营养,她省吃俭用,把当时每人每月只供应五斤的细粮攒下来留给丈夫。

        1987年,丈夫的四弟要结婚,公公婆婆也年事已高。于是,焦瑞芹主动搬到公婆家照顾两位老人,并把自己的房子让给四弟。她还把97岁高龄的祖母从长春接来一起生活。丈夫的五弟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犯起病来谁都管不住。焦瑞芹总是耐心地哄他,安慰他。有一次,五弟因胃疼要做胃镜检查,她像哄小孩子一样,照顾着他做完检查。医生感叹道:“这样的嫂子天下难找啊!”

        焦瑞芹两岁时,就被送到继母家生活。婚后她终于找到亲生母亲。虽然不能每年都回去看望老人,但她每年都会给生母寄钱。这几年,看到母亲年纪大了,也需要照顾,焦瑞芹又把她接到自己家同住。

        焦瑞芹荣获吉林省道德模范、吉林市道德模范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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