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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7月16日 星期二

    518 何 艳

    《 光明日报 》( 2013年07月16日   29 版)

        何艳,女,汉族,1977年8月生,中共党员,四川省南充市经济开发区地税局干部。

        丈夫因公殉职,她用柔弱的双肩扛起了家庭的重担,侍奉公婆,无怨无悔。

        2007年,何艳与武警军官聂辉喜结良缘。3年的婚姻,夫妻聚少离多,甚至怀孕、生子丈夫也不在身边。为解除丈夫的后顾之忧,何艳主动将丈夫在农村的父母接来城里共同生活。起初,公婆担心城里媳妇会看不起他们。几年相处,何艳用温柔体贴和无微不至的照顾消除了老人的顾虑。

        2010年10月,时任营教导员的丈夫在阿坝执行任务遭遇车祸,生命垂危。何艳和公婆奔赴医院,日夜守护,做按摩、擦洗身子,深情陪伴。由于伤势太重,丈夫终究还是没能挺过来。公婆受不了老年丧子的打击,何艳强忍悲痛抱着二老说:“爸、妈,你们的儿子走了,还有我。以后我就是你们的女儿,我会对你们更好的”。当时在场的部队首长和战友无不潸然泪下。

        为了安慰二老,何艳将分配给自己的抚恤金和夫妻共同购买的部队房产过户到二老名下。亲朋好友担心何艳今后孤儿寡母的日子难过,多次劝她多留一些财产,而她却从未考虑过自己。婆婆一度消沉,精神恍惚,公公胃病复发,何艳跑医院挂号缴费,煲汤送药……丈夫远在云南的姐姐说:“何艳的人真好,把我们的父母照顾得很周到。”何艳偶尔想陪陪娘家父母但又怕公婆孤独,只好放弃。何艳常常和儿子搀扶公婆逛公园、帮老人买衣服。工作繁重,经常累得腰酸背痛,回到家,她坚持做家务,陪老人聊天谈心。为了让二老安度晚年,她一直未再嫁。

        何艳荣获第三届四川省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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