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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7月16日 星期二

    159黄小清

    《 光明日报 》( 2013年07月16日   13 版)

        黄小清,女,汉族,1969年7月生,中共党员,福建电力有限公司三明市清流县余朋供电所收费员。

        22年来,黄小清自费创建幸福敬老院,先后义务赡养20多位素昧平生的孤寡老人,像亲生女儿一样为老人养老送终。

        1991年,黄小清在集镇上看到两位衣着破旧、步履蹒跚的老人到乡政府领取生活补助。自幼孝顺的黄小清想,自己家里没什么负担,何不帮帮这些孤寡老人。在乡政府支持下,黄小清创办了幸福敬老院。

        在敬老院,老人离世是不可避免的。20年来,黄小清夫妇先后义务赡养了20多位孤寡老人,先后为16位老人送终。

        2011年,黄小清准备新建一所敬老院。此时,不幸悄然袭来。2011年6月20日,黄小清的丈夫陈诚文听说隔壁村有人拆房子,可以买到旧木料,便搭摩托车赶过去,不料半路遭遇车祸,不幸身亡。当时,女儿刚好中考,黄小清决定暂不告诉女儿。女儿考完试回家,迎来的不是父亲的拥抱,而是厅堂里父亲的遗像,母女俩相拥痛哭。

        丈夫去世后,留给黄小清的是尚未盖好的敬老院、等着领工钱的工人和5个盼望着住进新房的老人。“你们放心,过去怎样,今后还怎样。”黄小清对老人们说。2011年9月29日,幸福敬老院喜迁新居。如今,很多人都被黄小清的执著所感动,纷纷加入到爱老助困的行列中来。三明电业局员工为敬老院募捐了31.8万元,成立“黄小清扶老基金”和“黄小清敬老奉献志愿者服务队”,与黄小清一起扛起幸福敬老院的大旗。

        黄小清荣获全国优秀志愿者、“五一”劳动奖章、感动福建十大人物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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