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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7月16日 星期二

    117 何 玥

    《 光明日报 》( 2013年07月16日   10 版)

        何玥,女,壮族,2000年7月生,生前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金宝乡中心小学六年级学生。

        年仅12岁的何玥因患脑瘤去世,生前她作出无偿捐献器官的决定,使得三名患者的生命得以延续。她的无私与大爱诠释了生命的意义与价值。她被称为“最美女孩”,她的遗愿被称为“最美遗愿”。

        何玥生前是一位品学兼优、心地善良、助人为乐的可爱女孩,年年都被评为三好学生。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优秀少年,命运却遭受了重大不幸。2012年4月,小何玥被查出患有高度恶性小脑胶质瘤,生命危险。第一次手术后,何玥病情有所缓解。9月初,何玥的病情突然加重,医生发现她小脑里的肿瘤已扩散到其它脑组织,生命垂危,最多能活3个月。11月初,何玥听说有个18岁的藏族小伙子因患有慢性肾衰竭来桂林求医,只有找到合适的肾源做移植手术才能挽救生命。何玥对父亲说:“爸爸,如果我死了,你就把我的肾捐给这个哥哥。”父亲一下愣住了,马上表示不同意。但何玥捐献肾脏的决心已定,反复向父母亲提起这件事,希望尽自己所能给别人生的希望……慢慢的,父母亲勉强接受了。11月16日上午,经紧急抢救无效,何玥被医院诊断为脑死亡。随后,何玥无偿自愿捐献的两个肾被移植到藏族小伙子和桂林一位患者体内,肝脏则被立即送往上海,移植给一名重症肝病患者。小何玥的生命虽然消逝了,但她用自己的大爱使3位素不相识的病患者生命得以延续。

        何玥荣获桂林市优秀少先队员模范、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道德模范、中央电视台2012年度感动中国十大人物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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