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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7月16日 星期二

    324 李永生

    《 光明日报 》( 2013年07月16日   20 版)

        李永生,男,汉族,1964年3月生,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加林出租公司驾驶员。

        李永生作为一位普通出租车司机,坚持诚实做人,诚信营运,从不占他人便宜,不取不义之财,多次上交送还乘客遗失的钱物。

        李永生家境贫困,母亲年逾古稀,女儿在读大学,下岗的妻子在家照顾患先天性脑瘫的10岁儿子。

        2012年3月11日下午,一名外地客人乘坐李永生的出租车时,将一个钱包遗忘在车上。起初李永生并未发现,直到下一个乘客上车,才知道客人遗失了钱物。于是二人一起将钱包送到出租车公司,等待失主认领。不久,来自兰州的失主许维鑫急急忙忙赶过来。经过核对,这个遗落在李永生车上的钱包共装有8200多元现金,存有11万元的4张银行卡以及几张发票。失主紧紧地拉着李永生的手,当场掏出1000元钱表达谢意,被李永生婉言拒绝。从失主钱包遗忘到“完璧归赵”,仅仅用了20多分钟。

        这已不是李永生第一次在金钱和道德之间做出正确抉择了。出租汽车公司的几本登记册里记录了李永生许多拾金不昧的事例:2010年3月15日,捡到冬虫夏草3袋,价值8万余元;2011年5月19日,捡到厨房用具两套……据统计,在李永生驾驶出租车的3年多时间里,捡到的财物总价值超过20万元。

        今年3月份,甘谷县为了褒扬李永生拾金不昧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奖励他现金5000元。李永生接受现金奖励后,立即拿出2000元捐给县敬老院。

        李永生荣获甘肃省道德模范、天水市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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