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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7月03日 星期三

    视 点

    树立全面的教育质量观

    作者:辛 涛 《光明日报》( 2013年07月03日 14版)

        以考试来标准化教育选拔,这本来是一件好事。以评价的方式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选拔优秀生源接受下一阶段的教育,是教育内部提高自身质量的方法之一。但是,当整个教育系统,乃至全社会都关注于选拔的结果,而不是教育本身,关注考试成绩,而不关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教育目标的时候,这种应试教育的质量观就会将教育引入歧途。

        仅以学业成绩来进行教育评价,这种较为片面的质量观在教育实践中带来了一系列负面的效果。首先,以考为本,突出测验的选拔功能,就需要不断增加教育难度,学生的学习内容日益艰深,在无形之中加重了学生的学业负担。其次,在“应试教育”片面的质量观影响下,教育丧失了促进儿童青少年发展的本性,不能面向所有资质不同的学生,不能促进人的智力与人格、知识与品德、科学与人文的全面发展。再次,这种片面的质量观也为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埋下了隐患。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最终要落脚于人的创新活动之中。如果学生的思维跳不出考试提供的模式,也就很难培养出可与美国、芬兰等创新强国一较短长的世界级劳动力。

        要解决上述这些问题,改革教育评价的内容和方式是重要抓手。为了推进落实素质教育,树立正确全面的教育质量观,教育部颁布了《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的颁布与实施旨在扭转教育质量评价时只关注学生学业发展水平的“应试”质量观,将品德、心理健康、兴趣特长以及学业负担等指标充分纳入教育质量的评价体系中来,发挥教育评价的导向作用,在教育领域树立全面的教育质量观,落实素质教育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在贯彻落实《意见》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深化对全面的教育质量观本质的认识。教育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人终身学习的能力,推进建设学习型社会。这些教育目标所反映的对教育质量的要求,使用单一学业成绩这一标准无法衡量,需要结合多种教育结果,采取多种评价方式加以评价。

        其次,要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中新的评价技术的开发与使用,注重结果与推论的科学性。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首先要扭转传统的通过统考统测的方法来评价教育质量的现状,采用更加科学而丰富的评价方式对教育的多个领域进行综合评价。当然,这对教育质量评价的技术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事实上,使用单一的学业成绩来评价教育质量大行其道的另一个原因是,仅仅使用学生学业成绩进行评价是较为容易的,而建立一个结合了学业水平、学习动力、身心发展以及学业负担等多方面指标的评价体系十分困难,需要在评价中采用大规模调查研究的方式,辅之以必要的现场观察、资料查阅等,运用教育测量与统计的方法进行数据和信息的处理与分析,最后做出科学的推论。许多地区可能需要依托教育测量与评价的专业力量进行测量。

        再次,要深入了解教育教学实践的规律,完善本区域内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各省市要在充分领会促进学生健康发展这一质量观的本质后,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开发适合于本地区的评价指标。在政策落实的过程中,要注意充分考虑教育教学实践的真实情况,以促进学生全面而健康发展为指导,在使用过程中不断地发展和完善这一指标体系,而不应不考虑实际情况,把指标当作硬性规定,对学校进行硬性区分或排队。

        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改革是一个充满探索、创造和建设的实践过程。只有在教育改革的过程中不断对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经验进行系统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建设性反思,才能充分发挥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作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作者系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副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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