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3日电(记者张玉玲 通讯员爨玮)转制院团的发展将上一个新台阶。近日,文化部会同中组部、中宣部等8个中央党政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支持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积极落实和强化对转制院团的政策扶持、促进转制院团自我发展能力建设、强化转制院团改革发展支撑体系建设,大力支持转制院团改革发展,提升我国演艺业发展水平。
《意见》坚持把转制院团培育为合格市场主体的改革方向不动摇,鲜明提出,要通过规范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增强转制院团发展内生动力、着力培育骨干演艺企业、扶持中小转制院团健康发展,切实促进转制院团自我发展能力建设。
《意见》指出,当前我国演艺市场发展程度还比较低,大部分转制院团处于底子薄、包袱重、经费自给率低、赢利能力弱的状态。为有力改变这一状况,《意见》要求各地有关部门从提供硬支撑和创造软环境两方面着手,扶持转制院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一是要继续执行以往有关文件中的优惠政策,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财税扶持力度,改善转制院团排练演出条件,加大演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支持文艺演出院线建设。二是要通过完善工商登记注册服务、鼓励各类资本投资演艺业、积极发展中介组织、为转制院团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加强转制院团党组织建设等,着力营造有利于转制院团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文化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在保持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通过九部门联合制文发文,将有关扶持政策的系统性、针对性、协同性,提升到了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