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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5月16日 星期四

    江苏: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取消“点招”

    《 光明日报 》( 2013年05月16日   06 版)

        本报南京5月15日电(记者郑晋鸣 通讯员张金凤)日前,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了《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与往年相比变化最大的是今年取消了“选择性招生”。

        “选择性招生”即民间所谓的“点招”,是指高校在招生时,点名录取某一考生,即使其考分没有达到相应高校录取线,但必须达到相应批次最低省控线。“点招”是高校在正常录取以外的名额,通过“点招”录取的考生与普招生无异。

        据悉,江苏高校往年“点招”比例一般在院校招生总计划的5%左右。尽管“点招”也有一系列的规定,但由于其名额分配、与其挂钩的收费不透明,挤占了正常的录取名额,一直以来颇受争议。而今年《意见》中明确取消了“点招”,改为“高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1%的招生计划”,用以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或用于招收少量有学科特长的考生,以及用于缓解江苏省现行高考方案中分数与等级不匹配的矛盾。“高校预留的1%招生计划与原来的选择性计划完全不同,这个1%是全国高校都有的,是不能与收费挂钩的。”南京一高校招办主任解释。

        另悉,对于大家关注的异地高考问题,《意见》明确规定,外省户籍考生在江苏省参加高考需取得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同时,其监护人在江苏省也必须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而对于在外省(市、区)借读的江苏省户籍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如持有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11、2012年度高中会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江苏省予以认可,并进行相应的等级转换,成绩经转换后,其必修科目(含技术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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