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6日电(记者袁于飞)对社会关注的网络音乐下载是否要收费的问题,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2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以后网络音乐下载收费或不收费都有可能,应该由内容提供商和运营商共同研讨、决定。如果运营商宣布不收费,是可以的,但需事先给权利人付费拿到版权。拿到版权后,运营商有两种选择,一是可以不向使用者收费,但通过广告收入或其他收入弥补运营成本;二是需要使用者付费。
阎晓宏介绍,最新修订的《著作权法》会在互联网传播作品的内容提供商和运营商之间寻求平衡。目前修订提案已提交给国务院法制办,到时会再向社会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