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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4月16日 星期二

    新作风 新形象

    海南转作风搞“长跑”

    细则写进省政府工作规则

    作者: 《光明日报》( 2013年04月16日 04版)

        本报海口4月15日电(记者王晓樱、魏月蘅)日前审议通过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草案)》将转作风的相关细则写了进去,这些内容体现出海南省政府转作风不是“短跑”而是“长跑”,不是抓一阵子、轰动一时,而是长久之计、长远之策。

        海南省政府秘书长胡光辉介绍,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省政府工作细则》将转作风的规定进一步细化操作,强化执行,对具体规定进行了制度化和规范化。第十三章第六十八条突出强调除省委统一安排外,省政府个人不出版著作,不为部门和市县的会议发贺信、贺电,不题词;第六十九条规定,除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活动外,省政府领导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颁奖、首发首映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以及市县的节庆活动。

        为从根本上解决“文山会海”问题,省政府工作细则第十章第五十条规定,应由省政府部门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不以省政府或省办公厅名义召开,不邀请省政府及下级政府领导同志出席。省政府领导同志一般不出席部门的工作会议。全省性会议应尽可能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

        胡光辉还介绍,第七章是海南省政府工作规则的特有章节,主要内容是规范行政审批,旨在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努力使海南成为全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省份之一。其中第七章第三十二条强调要增加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实施并联审批,重大项目建立无障碍“绿色审批”通道,旨在解决项目建设落地难、审批难问题,为投资者提供公平、稳定、透明的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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