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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3月12日 星期二

    养老金改革需政府与市场“两条腿走路”

    作者: 《光明日报》( 2013年03月12日 05版)

        赵海英委员(中央汇金公司副总经理):

        我认为,我国目前的养老金制度并不完善,其可持续性和运行效率正面临着严峻挑战。我国老龄人口多,增量大,重构养老金制度已迫在眉睫,我希望能尽快建立起一套符合激励相容原则的养老金制度,保障该制度持续健康发展和高效率运行。

        从多数国家的情况来看,养老金可以分为基本养老金和补充养老金两大类。基本养老金体现政府责任,其目标是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防止老年贫困;补充养老金则体现市场的功能,其目标是改善老年人生活,实现个体差异。

        补充养老金(主要指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在很多国家都占据了个人养老金中的绝大部分。以美国为例,基本养老金资产与补充养老金资产的比例约为1:9,而在我国,这一比例为8:2,与美国相比基本呈倒挂格局。当基本养老金承担了绝大部分养老责任后,个人和企业高度依赖政府保障,相应地也承担了很高的缴费率,抑制了投入补充养老金的积极性,也挤压了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的发展空间。这样反过来又导致二者的比例长期得不到改变。

        我希望能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政府为基本养老金兜底担责,同时鼓励市场发展补充养老金,这样既能“保基本”,又符合“多层次”的方针。个人多缴多得,实现收入差异,可有效激发个人缴费积极性。

        《管子》中有一句话:“毋代马走,使尽其力;毋代鸟飞,使弊其羽翼。”这句话是说,不要代替马去跑,让它自尽其力;不要代替鸟去飞,让它充分使用自己的羽翼。政府也一样,不应该代替市场行使职能。在承担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政府应提高补充养老金的地位,以国际通行的递延纳税等方式鼓励补充养老金在市场中发展。市场是一种激励相容的机制,让补充养老金走入市场,在养老问题上实现政府与市场“两条腿走路”是一个可行的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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