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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3月05日 星期二

    成立“有机农业经济合作社”

    作者: 《光明日报》( 2013年03月05日 10版)
    图为七十二岁的农业科学家赵亚夫代表(中)指导农民种植草莓。

    本报记者 郑晋鸣摄

        农业科学家赵亚夫代表:

        江苏农业科学家赵亚夫代表一直关注着一个问题:在苏南农村,大多数年轻人都外出打工,农田几乎都是家里的“老农民”耕种,人少地多,效益很低。为此,他成立“有机农业经济合作社”,综合利用全村资源,发展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及农业旅游等项目,让农户自愿入社,并为其提供有机农业生产资料、派出机械收种、农产品加工销售等一条龙服务。

        以有机水稻为例,一亩有机水稻入一股,每股300元,分3年缴纳,入社后,农民只负责种水稻,灌溉,中间的管理到最后收割、加工、销售全部由合作社完成,节省了时间,农田效益也大大提高。社员种的有机米、蔬菜、有机桃等都由合作社销售,利润的10%作为合作社公积金,剩下的按各户销售比例分配到农户手上。

        合作社让农民走上了致富路。种植有机水稻的毕庆安,养殖有机草鸡的彭玉和年收入均达5万元至20万元,戴庄以人均年收入12500元,成为远近闻名的富裕村。

        赵亚夫代表说:“面临与城镇截然不同的发展环境,农村现代化不应仅在形式上与城镇类似,而应找到符合农村实际的发展道路。”戴庄村专业农村合作社的成功实践,为现代农村发展提供了良好示范。

        (本报记者 郑晋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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