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2月21日电(记者易运文 通讯员王海婷)经深圳市政府五届七十七次常务会议审定,深圳市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至1600元/月(上调100元/月),继续领跑全国。新的标准将于3月1日起实施。
根据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最低工资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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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深圳2月21日电(记者易运文 通讯员王海婷)经深圳市政府五届七十七次常务会议审定,深圳市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至1600元/月(上调100元/月),继续领跑全国。新的标准将于3月1日起实施。
根据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最低工资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