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广东即在政治改革上释放出积极信号。据媒体报道,2月20日,广东省召开省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透露,今年将检查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从下一次换届选举开始,由党员直接选举委员和书记、副书记”规定的落实情况,稳妥探索机关群团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的公推直选工作。
就在同一天,广州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广州市初步拟定在3月中下旬推进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公示的试点工作。此前广东省已确定将在珠海横琴新区、韶关始兴县、广州南沙区启动财产公示试点,媒体称“其申报范围比西方更宽”。
这两项举措无疑都是对干部选拔和管理的新探索。我们强调“党管干部”,但在过去的实践中,一些地方简单理解为“领导管干部”,一些基层组织部门大包大揽,以致普通党员和群众对组织的人事任免、考核评价说不上话。这实际上是对概念的片面理解,有悖科学。
党管干部,表现为党对干部任用的指导与监督,程序上必须经过充分的党内民主。只有让党员群众参与干部管理,才能刷新评价体系,让一些领导干部不唯上是举,把目光更多地向下移,才能更有效地实现党内民主、党外监督,让基层组织更具生机和活力。
公推直选是发挥党内民主的有效手段。党员直接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既能让德才兼备、群众基础好的干部脱颖而出,又能让基层组织部门摆脱推行单一的任命制所招致的“暗箱操作”质疑,还能调动基层党员的积极性,可谓一举多得。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以后的10年,公推直选制在广东、江苏、重庆、四川等多地试点,取得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但从现实看,这种直选多半止于乡镇级别,像广东这样高的层级还是首次。
一方面,一些人对公推直选的风险有疑虑,另一方面,一些县市区党委负责人担心公推直选无法实现“组织意图”,不肯放权。能否突破这些思想观念上的壁垒,直接关系到我们党创新组织管理、激活党内发展活力、推动民主政治进程。此次,广东省拟强力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从下一次换届选举开始,由党员直接选举委员和书记、副书记”,这一先行先试的做法是经济特区探索政治改革、社会改革的一次具有深远意义的努力。
横向来看,广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直选,再与即将着手试行的官员财产公示试点结合,则极有可能构建起一个干部由党员直选、由群众直管、受组织监督的全新监管格局。这可以看做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新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