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习近平同志的讲话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指明了方向。
防治腐败,既要常抓不懈,又要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我们要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对于惩治腐败,无论腐败程度大小,都要从严惩治。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时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对于惩治腐败,制度是至关重要的。要让权力在良好、完善的制度的监督、制约之下运行,以此来保障权力运行的健康与清明。有了好的机制,就有了好的抓手、方法和工具。
反腐倡廉建设,要从源头上、思想上开始。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要明确,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作风如何,是能否防腐败于未然的关键。作风是否确实好转,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当前,全党同志要充分认识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准确把握讲话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全面领会讲话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新举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贯彻落实讲话精神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