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呼和浩特1月16日电(记者高平)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发出2013年首个医改信号,要求公立医院全面建起康复医疗机构,努力构建防、治、康相结合的医疗服务体系。
卫生厅厅长毕力夫说,一般医院都重视治疗,轻预防,更轻康复。实际上疾病的早期康复治疗可以避免残疾发生或减轻残疾程度,改善患者生活质量,减轻家庭和社会的经济负担。今后内蒙古将康复医疗服务体系纳入公立医院改革总体目标。
据了解,内蒙古将新建自治区级康复医院2所。在医疗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建立专科性康复医院,包括神经康复专科医院、心脑血管康复专科医院、老年康复专科医院等。到2015年末,全区90%的旗县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实现达标。
内蒙古提出,三级综合医院和部分三级专科医院康复医学科要充分利用医疗技术优势,开展疾病急性期的早期康复介入治疗,为患者转入专业康复机构或回归社区、家庭做好准备。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将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为疾病稳定期患者提供专业、综合的康复治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主要为疾病恢复期患者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条件允许的可以提供居家康复服务。未来要构建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为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