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俄罗斯15岁以上的网络用户已达5080万人,成为欧洲第一网络大国。网络已成为俄民众传播信息和获取新闻的主要载体。
自去年俄国家杜马选举以来,俄反对派不断利用网络平台组织示威,为俄社会的稳定带来了巨大的隐忧。调查显示,在电视和网络之间,接近半数俄网民更相信互联网消息。
为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俄政府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俄当局一方面支持并保护因特网的自由,同时明确强调因特网自由要在法律规范的框架内。依照《俄罗斯联邦宪法》中信息安全条款,俄罗斯出台了《俄联邦信息、信息化和信息网络保护法》《俄联邦通信法》《俄联邦国家安全构想》《俄联邦信息安全学说》《俄联邦大众传媒法》《俄联邦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库法律保护法》《俄联邦保密法》《俄联邦著作权法》《个人信息法》《电子合同法》《电子商务法》《电子数字签名法》等20余部法律。
专家认为,在互联网中充斥着诽谤、侮辱、虚假广告、色情信息,这不应通过屏蔽或者其他一些人为限制的手段,而应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加大惩治力度。俄安全会议秘书帕特鲁舍夫12月18日在接受《共青团真理报》采访时称,去年秋天,西方利用网络、信息、组织和其他外部干涉手段,企图把俄罗斯变成新的“颜色革命”试验场。在这种情况下,为维护稳定,俄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必要的措施,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了必要的修改,阻止了一些外国非政府组织在俄的非法活动。包括大力管控网络在内的措施一出台,立即显现了这些措施的有效性。
俄执法机构完全是在法制的框架内保证国家的安全与稳定。俄罗斯建立了由政府主导,科研以及商业机构广泛参与的信息安全保护体系。俄联邦安全委员会科学技术理事会下设信息安全分部,协调国家信息安全保护工作。俄联邦安全总局、俄内务部和俄联邦媒体与文化管理局则按部门特点成立专门网络监管机构。俄联邦安全总局主要负责对涉及俄国家安全的信息进行监控;媒体与文化管理局主要负责对传媒、信息和通信技术进行监管;俄内务部特种技术措施局具体负责网络安全,接受网民关于不良网络信息及程序的举报;俄内务部网络监控中心主要负责监控“推特”“脸谱”等新兴媒体。
为净化未成年人的网络环境,依据《保护青少年免受对其健康和发展有害信息干扰法》的规定,有关部门实行“时段防火墙”制度,即通过技术手段每天12时至18时对有未成年人的互联网用户采取专门的“信息过滤”措施,预防青少年免受淫秽和色情网站侵蚀。所有网吧从2011年9月1日起强制安装信息过滤系统。今年7月11日,国家杜马还通过了《关于保护儿童免受损害健康和发展信息的联邦法律及其他法令》修正案。其中,在2006年版联邦法《信息、信息技术、信息保护法》的基础上加上第15条:“对含有禁止在俄罗斯联邦传播信息的网站、网页的网址、域名进行统一登记”。俄罗斯把网络不良信息分为刑事犯罪信息和非刑事犯罪不良信息。对于前者,由官方机构负责查办,俄罗斯国家反恐委员会就是负责机构之一;对于后者,则由民间组织负责监督,这些组织可依法针对传播非刑事犯罪不良信息的网站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目前,凡是传播对未成年人有害内容的网站、域名都将被列入黑名单。对传播儿童色情、毒品、诱导儿童自残内容的网站,在进入司法程序前就可被关闭,而传播其他禁止发布的信息网站由法院裁决视情况而定。此外,俄政府还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对外资控股网络平台的监管。2008年,俄罗斯制定《外国投资俄罗斯国防和国家安全战略意义的企业的管理办法》。2012年5月,此法的修正案提交到国家杜马审议。修正案将俄网络平台赋予新闻媒体的法律意义,并将其同新闻出版集团和广播电台一样纳入俄国防战略性企业名单。修正案提出,俄门户网站列入国防战略性企业的标准是6个月内平均每月用户为2000万人以上,且50%访问点击率来自俄罗斯本土。修正案还规定,外国投资者控股10%以上,需要俄联邦反垄断总署的预审,其审查时间为44天;如外国投资合同超过此比例,则需取得俄国家安全总局、国防部的同意,再经由政府外国投资监督委员会和俄联邦反垄断局审查通过。这样,在法律上提高了外国资本控股俄网络公司的门槛,成为一道“可见而不易通过的防火墙”。
俄政府十分重视通过网络与民众沟通交流,积极提升政府在网络上的“出镜率”,展现政府的“亲和力”,增强主流信息的“公信力”。俄政府高层“率先垂范”,积极运用网络社交平台。俄总理梅德韦杰夫经常通过“脸谱”“推特”等网络社交平台发布信息,他还提倡俄罗斯所有部长和州长使用互联网和社交网络。
(本报莫斯科12月27日电 本报驻莫斯科记者 杨 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