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3日电(记者杨亮)中央财政近日设立科技惠民计划专项经费,为此,财政部、科技部印发办法,规范和加强科技惠民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办法,科技惠民计划专项经费,是中央财政安排的引导支持基层开展社会发展领域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先进适用技术综合集成示范的专项经费。专项经费将重点资助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等与社会管理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科技领域,择优支持基层开展具有导向作用的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提升技术的实用性和产业化水平;择优支持基层开展重点领域先进适用技术的综合集成和示范应用,推动先进适用技术在基层公共服务领域转化应用,促进可持续发展。
办法规定,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和集成示范直接相关费用的补助支出。开支范围主要包括技术引进费、技术开发费、技术应用示范费、科技服务费、培训费等。专项经费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开支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牟取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