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2年12月14日 星期五

    最高法:有条件的法院要开微博

    《 光明日报 》( 2012年12月14日   10 版)

        本报北京12月13日电(记者王逸吟)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精神。通知强调要扩大司法民主,有条件的法院要适时开通工作微博,加强与网民的沟通互动。

        通知指出,要坚持司法为民,密切联系群众。各级法院要建立完善院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积极倾听群众意见,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诉讼服务中心等窗口建设,坚决杜绝“冷横硬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结合工作实际,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建立完善专门法庭,方便群众诉讼。

        通知提出,要推进司法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中级以上法院要建立新闻发布例会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重要司法信息。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依法公布相关情况,切实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完善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直播制度,建立健全法院开放日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光明日报
    中华读书报
    文摘报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书摘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