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报告中有关“生态文明”“美丽中国”的表述,让我们对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一个尊重自然规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美好社会充满了期待。近日,记者就此专访了环保部副部长李干杰。
建设生态文明任重道远
记者: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历史阶段,党的十八大报告突出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明确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与理念,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和现实的紧迫性。环境保护部门做好准备了吗?
李干杰:生态文明、美丽中国的提出,是立足于“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历经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经济增长付出了过于沉重的资源环境代价,资源环境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目前,我国能源年消耗量占全球的19.5%,煤炭消费量相当于世界其他国家的总和,石油消费量一半以上靠进口。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能耗是西方发达国家的4-5倍甚至更高,铁矿石、粗钢、氧化铝、水泥等的消耗量远高于其他国家。粗放的发展方式造成大量的环境污染,导致生态系统功能退化。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结果,很可能是大多数人还没有享受到工业化的成果,而工业化的代价却已经把人们推向了绝境。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尖锐的矛盾,根本途径就是建设生态文明,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党的十七大以来,我们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大力推进各项环保重点工作,取得喜人成绩。超额完成污染减排任务,重污染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呈现逐年下降态势,部分环境质量指标得到了比较明显的改善。但总体来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还有一定的差距。
生态文明标准体系正在创建
记者: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进展如何?
李干杰:环境保护部于2008年制定发布了《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分三个阶段,推进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在实际工作中,生态建设示范区分为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和生态工业园区六个层级来推进,并建立了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建设标准体系。
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海南、吉林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生态省建设,超过1000个县(市、区)开展了生态县(市、区)的建设,并有38个县(市、区)建成了生态县(市、区),1559个乡镇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在生态市、县创建的基础上,2008年、2009年和2011年,环保部批准了四批共53个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一些已创成生态市、县的地区,直接转为生态文明建设试点,鼓励他们向更高的目标迈进。一些重点流域如太湖、辽河干流,开展流域性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探索与流域治理目标相适应的“两型”社会建设模式。一些跨行政辖区的区域,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鼓励他们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模式和跨行政区域的联动机制。
做好生态文明的“顶层设计”
记者:未来,环境保护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有什么打算?
李干杰:当然首先是要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和制度。我们正在抓紧制定实施生态文明目标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目前已完成初稿,正在书面征求地方意见。必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制度,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努力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
其次是积极创新环境经济政策,推进现有税制的绿色化,研究开征环境税。完善环保收费制度,提高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收费标准。改革环境价格政策,鼓励环境友好的技术开发利用。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平衡区域的协调发展。建立基于主体功能区和主要生态功能区的发展和生态环境政策、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标准、生态补偿机制、多元化的环保投入机制、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等。
此外,仍需要不断深化污染减排工作,全力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努力降低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实施严格的生态环境准入制度,提高准入门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和推进传统产业技术升级。确保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集中力量优先解决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细颗粒物等关系民生的环境问题。深化“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扎实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力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和生态环境损害。这些重点工作将从不同角度和侧面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发挥有力作用。
(本报记者 冯永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