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9日电 记者王逸吟、殷泓今天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获悉,中国民用航空局已启动民用航空法的修改工作,将研究完善承运人损害赔偿责任制度。
10月26日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报告披露,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期间,吴江林等30名代表提出,目前我国民航航班延误、托运行李遗失事件频频发生,缺乏投诉渠道和受理部门,旅客索赔无门,建议修改民航法关于航班延误、行李遗失等相关规定。中国民用航空局认为,近年来该局结合行业发展,已启动民航法的修改工作,研究完善承运人损害赔偿制度。全国人大财经委同意中国民航局的意见,建议抓紧法律修订工作,争取列入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