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17日电 记者冯蕾今天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实施4年来,退耕农户收入快速增长,2011年退耕农户人均纯收入达5247元,比2007年增加2275元。下一步将尽快出台政策措施,明确适当提高部分退耕还林项目补助标准的具体办法。
统计显示,实施专项规划4年多来,林木保存率保持在较高水平,退耕还林面积保存率为98.9%。退耕农户口粮自给能力进一步增强,参加基本口粮田建设的退耕户人均累计建成稳产高产基本口粮田1.48亩,亩均增产粮食50公斤以上,部分退耕农民吃饭青黄不接的问题得到明显缓解。退耕农户收入快速增长,2011年退耕农户人均纯收入达5247元,年均实际增长11%,高出全国同期水平1.4个百分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正处在关键阶段,下一步要有效整合各渠道资金,发挥资金投入的综合效益;要明确配套政策,有效解决移民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高度重视搬迁户的长远生计问题,确保移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