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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10月13日 星期六

    全国高校获更多专业设置自主权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10月13日 01版)

        本报北京10月12日电(记者王庆环)日前,在教育部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教育部部长助理林蕙青说:“通过一扩二减三加强,我们既给高校自主权,又能保证专业设置的质量管理。”所谓“一扩”是将专业设置权限下放到高校,扩大其自主权,“二减”是减少审批环节和审批数量,“三加强”是加强信息服务与公开,加强专业组织作用发挥,加强新设专业的质量管理。

        教育部近日颁布实施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对1998年颁布的相关目录进行了修订,并出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扩大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是这次修订的最大亮点。

        “这意味着一所没有医学专业的高校,如果条件具备,就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开办这一专业。”教育部高教司综合处处长韩筠说。

        “为了使高校自主设置专业时能够更科学,我们将提供国家层面的一些宏观数据,如专业就业情况、各专业在高校的布点情况等。”目录修订综合组组长、上海交通大学原常务副校长叶取源说。

        据介绍,新目录的学科门类由原来的11个增加到12个,新增了艺术学门类;专业类由原来的73个增加到92个;专业由352种基本专业和154种特设专业构成。“基本专业是一批学科基础比较成熟的专业,每5年将调整一次,特设专业每年将向社会公布。”林蕙青说。

        记者在新目录中看到,目录中新增一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急需以及应用性强、行业针对性强的新专业,如将生态学分为生态学、环境生态学等。

        据了解,自2013年起普通高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将按新目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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