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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10月06日 星期六

    政府“买单” 校企共建实训基地

    《 光明日报 》( 2012年10月06日   02 版)

        本报讯(记者夏静 通讯员刘小英)“现在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不仅可以得到政府的支持,企业用于基地建设的基金和支付给实习生的报酬,还可在企业所得税中扣除。”日前,湖北省召开全省高等教育工作会议,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高校创新和服务能力“保驾护航”。

        近日,湖北省政府颁布的《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高等教育强省提升高校创新与服务能力的意见》等文件,提出政府要支持高校与企业、行业、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区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共建一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对于建设合格的,由省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为“湖北省高校实习实训基地”并挂牌;对成效明显、示范作用强的,认定为“湖北省高校实习实训基地”,有关部门对承担基地建设任务的企业给予奖励,并在资金和项目安排上给予扶持;企业用于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直接支出和支付给实习学生的报酬,符合税法规定的,均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除了推进高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湖北省还推出一系列新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留鄂就业创业。主要包括,完善在校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有关制度;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设立“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基金”,每年扶持一批大学生创业;对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地方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高校,由当地政府给予高校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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