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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10月05日 星期五

    甘肃邮政新规严惩快递延误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10月05日 02版)

        本报兰州10月4日电(记者宋喜群)新修订的《甘肃省邮政条例》10月1日起施行,由原来的六章二十九条增加至现在的八章四十六条。针对“快递变慢递”现象,条例规定了同城三日、异地七日视为彻底延误快件,快递企业应赔偿。

        据悉,条例规定了同城快递、省内异地快递的服务时限——快递企业组织投递应当不超出向用户承诺的服务时限,同城快递超过承诺时限三日,省内异地和省际快件超过承诺时限七日视为彻底延误快件,快递企业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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