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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8月31日 星期五

    针对“夸大了”的“邹恒甫微博”

    北大认为言论当负责任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8月31日 06版)

        本报北京8月30日电(记者王庆环)备受社会关注的“邹恒甫微博事件”今天凌晨有了新的进展,今天凌晨3时15分,邹恒甫发微博,首次承认自己写“北大院长系主任教授的淫乱”是“夸大”。昨天,邹恒甫表示已将部分举报材料转至北大相关调查组,而北大调查组认为邹恒甫在电话及电子邮件中均没有举出任何有助于专门调查组进一步开展工作的具体证据,北大新闻中心特约评论员今天也对此发表评论《言论当真诚自由即责任》。

        北大新闻中心特约评论员认为,细究起来,邹恒甫事件很难被称为“爆料”,因为有“爆”无“料”。当下,很多人将其看成是“言论自由”,所谓“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个字,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但需要注意的是,“说话的权利”并不等于肆无忌惮,相反,其必须建立在言说者的真诚和责任之上,正因如此,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在解释言论自由的同时会强调这种“权利的行使带有特殊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得受某些限制”,其中首要的便是“尊重他人的权利或名誉”。评论认为,每个人都要有权利表达意见,也要有勇气接受质疑,进而对自我坚持反思,对真相保持谦卑,以真诚、负责之心维系网络时代的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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