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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8月31日 星期五

    十八大代表风采录(15)

    詹红荔:新生少年的“法官妈妈”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8月31日 01版)
    詹红荔(中)到校园与孩子们谈心。

    林永青摄

        “作为一名少年审判法官,我的本职工作是以最大努力去展现法院徽章所彰显的公平正义,去维护每一个走进法庭的孩子的正当权益。”

     

        ——詹红荔 

     

        “小时候,我的梦想是当一名幼儿园教师,陪伴孩子们一起成长。”见到詹红荔,这位“法官妈妈”说了这样一番话。现实中,她面对的是另外一群特殊的孩子,作为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少年审判庭庭长,她在这个岗位已经整整9年了。

     

        2003年,延平区人民法院组建少年审判庭,已经在刑事庭干了19个年头的詹红荔转而开始从事少年案件的审理。“少年审判庭有它的特殊性,审判和惩罚并不是目的。”詹红荔认为,面对这个特殊的群体,法官要“多一点爱心,多一点耐心,多一点恒心,多一点责任心,多一点包容心”。

     

        带着爱心和责任,在实践中,詹红荔与同事们总结出一套颇具特色的“三三九不工作法”——

     

        审判前“三个不开庭”:阅卷后对关键问题没有梳理清楚的,不开庭;被告人成长经历没调查清楚的,不开庭;没有与被告人见面,进行一次心理疏导的,不开庭。

     

        庭审中“三个不轻易”:被告人没有真诚悔过的,不轻易下判;有被害人的案件,没有和解的,不轻易下判;可以判非监禁刑但没有落实帮教措施的,不轻易下判。

     

        庭审后“三个不松手”:入监后延伸帮教没有到位的,不松手;回归社会后思想出现反复或问题没有解决的,不松手;发出的司法建议没有得到落实的,不松手。

     

        9年来,詹红荔审结各类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500多起1140多人,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

     

        对领刑后回归社会的未成年人,詹红荔不称他们“少年犯”,而是称“新生少年”。为此,她从2004年起成立了新生少年服务队,成员均为有过犯罪过失的“问题少年”,至今队员已有166人。作为这些新生少年的“妈妈”,詹红荔不离不弃地守护、帮扶着他们。至今,詹红荔已帮助315名失足少年重返课堂或顺利升学。她还开通了延平区青少年维权热线,在全市20多所学校主讲法制教育课。

     

        “一个共产党员,无论分内分外,如果需要,都义无反顾;一个人民法官,无论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被誉为“爱民为民、情铸和谐”的好法官詹红荔的这番话,坚定而有力。

     

        (本报记者 高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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