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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8月26日 星期日

    社会需要“王海”需要“王海精神”

    作者:北京警察学院副教授 张 敏 《光明日报》( 2012年08月26日 02版)

        他有很多头衔——“国内打假第一人”、“打假英雄”、“打假斗士”、“打假狂人”、“国内第一代的职业打假人”、“中国商业世界里的第一号刁民”、“荣获消费者打假奖的第一人”等等。经济学家吴敬琏在送给他的书上题写了“市场清道夫”的字样,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称他为“中国消费者的保护者”,而他也受到很多威胁与恐吓,有些商家还提出了“防火防盗防王海”的口号。可以看出,这个世界上有人爱他、有人恨他,有人赞扬他、有人贬低他,他就是经历风风雨雨、出没于打假大浪里的风云人物王海。

        从1995年开始挑战“假冒索尼耳机”而开创公民维权的先河到2011年挑战耐克运动鞋的虚假宣传,他的打假行为涉足衣食住行各个行业。他建立反欺诈网站,成立和谐社区发展中心、致力于帮助小区成立业委会,参与公安部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还向人大提交建议以促进“打假合法化”。他和他的团队从事着和打假相关的一切事业。

        他只是这个时代中的一个小人物,但是从他的身上可以看到这个时代的精神——“责任、执著、正义。”

        关于“责任”,他如是说,“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的公民,同违法行为进行斗争、建设国家是我不能推卸的责任。公民是国家的主人,是国家的建设者,要想将来越来越美好,必须得承担责任、付出努力。”“要想将来更好地享有各种权利,必须要从公民责任的角度来看待消费维权。维权不仅是消费者的权利,更是消费者的责任。”

        他的行为遭到众多质疑与否定,他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但是仍然坚持着,坚持了十七年,他还会继续,因为他说“打假是我一生的选择”、“能成为消费者的利益代言人,在消费维权相关的立法上为我们消费者说话是我目前最大心愿。”一生的追求自然代表着“执著”。

        他始终认为打假的最终目的是 “追求正义”,他提出的口号是“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社会正义。”他的坚持激励了消费者,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深入人心,同时也震慑了造假者,使他们闻风丧胆。有人说他创造的“王海现象”将会载入中国消费者运动的史册,这种说法毫不夸张。

        我们坚信打假是维护和促进公共利益的手段,在假冒伪劣仍然屡禁不止而执法资源尚为有限的今天,我们要减少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王海”,需要“王海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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