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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8月06日 星期一

    宁波:医师有不良执业行为要扣分停业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8月06日 06版)

        本报宁波8月5日电(记者严红枫)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最近在省内率先实行注册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一年内累计扣12分者,按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处理;延迟一年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视具体情况直接暂停执业活动3至6个月。一年内累计扣6分者,不得参加当年各种评优活动。

        《江东区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将医师不良执业行为划分为45种共5个等级,按不同等级量化对应为1、2、4、6和12分;对每种不良执业行为“对号入座”,一旦发现,就采用记分手段,把不良执业行为记录在案并归入档案。按年度累计记分。医师不良执业行为监督渠道广,通过群众投诉、来信来访、病人问卷调查、卫生行政部门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医院管理专家质量检查和日常巡查抽查、医疗事故鉴定书、医疗损害鉴定书、第三方调解建议书、法院判决书等途径获得认定。记分制改变了原有的处罚方法,不再以单一的扣发奖金、罚款等作为处罚手段,对不良执业行为制定了更为严厉的处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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