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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7月12日 星期四

    我国拓宽民资进入科技创新领域渠道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7月12日 01版)

        本报北京7月11日电(记者张蕾)为支持民营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科技部日前制定了《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进一步拓宽民间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渠道”等4方面19条意见。

        《意见》提出,将通过深化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包括:鼓励民企通过平等竞争牵头承担或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支持有实力的民企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织实施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兴办科研机构,探索建立符合自身特点和发展需要的新型体制机制,面向市场和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拓宽民间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的渠道,支持和指导民营科技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

        目前,我国50%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90%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35%的863计划项目都有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参与实施。为此,《意见》要求,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国家高新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创新工作方法,破除制约民间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切实把民营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把民间资本作为推动全社会科技进步的重要力量,努力为其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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