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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7月03日 星期二

    专家观点

    《 光明日报 》( 2012年07月03日   16 版)

        促消费重点在流通领域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

     

        下一步促消费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一是落实好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公益性流通设施建设、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流通信息化建设、新型流通业态发展、绿色循环流通、家政和餐饮等生活服务业体系建设以及中小商贸业发展;二是继续在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实施家电下乡等扩大消费政策;三是尽快出台加大现有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办法,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出台流通领域税收减免等。

     

        扩大消费不能急功近利

     

        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师范剑平:

     

        扩大消费不能急功近利,而应该志在长远。从短期形势来看,我国的消费还是基本保持稳定的,因此没有必要大幅度调整短期需求管理政策来刺激消费需求。根本途径还是要从改革入手,继续提高两个比重。由于近几年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劳动力报酬比重的回升比较明显,但是政府和居民分配关系的调整相对滞后,下一步应该在政府减税、让利于民方面做更多的工作。除了在个人所得税方面让利外,还要在增值税税率上加大改革力度,如果能够降低增值税税率,实际上就等于间接降低了我国的商品售价。

     

        刺激消费不如减税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

     

        我国最终消费对经济贡献的提高,往往与财政支出的扩张和收缩密切相关。也就是说,我国国民经济统计数据中呈现的所谓“结构优化”是得益于财政政策刺激的功效。退一步说,即便这种政府消费最终都是花在了居民身上,换言之是代替老百姓花钱,这仍然不是最终能够有利于结构优化的举措。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说,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可能有任何外在的主体能比你自己更能够把钱花到你的心坎上。这样的话,与其“刺激消费”,还不如减税,把原本用来刺激的钱,留给消费者自己花。

     

        通过改革建立消费长效机制

     

        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孙学工:

     

        扩大消费应更加着眼于通过改革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居民收入增长,缩小居民内部收入差距,大力压缩非法收入及灰色收入空间;二是加快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减少支出预期,提高消费信心;三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居民税收负担,继续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并调低税率,适当降低消费品的间接税率和进口环节税收;四是完善消费准入制度,扩大服务业准入。

     

        (郭丽君、谢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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