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绍刚先生对笔者《浙大藏简辨伪》(以下简称《辨伪》)的书法分析提出商榷,读后颇受教益。作为辨伪的手段,浙大简的书法确实应在商、周书法的背景中考察。但对浙大简书的章法、结字与笔法分析,如已能确认其伪书的事实,手段似也可简化。就章法而言,刘先生认为竹简文字每简只有一行,没有章法可论。然古人以“书之章法有大小,小如一字及数字,”亦有“相避相形、相呼相应之妙”(刘熙载《艺概·书概》)。《辨伪》附图浙大简72、104,虽都只有一行,但避让呼应的章法已备,只是作伪者避让的是竹简残缺的部分,从而留下竹简残后伪书的铁证(《光明日报》2012年6月4日第15版)。
就笔法而言,刘先生指《辨伪》以宋元书法概念评论战国笔法为不妥。按宋元人所论若干笔法,概念来自汉晋,技法却成于先秦。当代书家以元人康里巎巎笔法比论侯马盟书,实属有见(孙晓云《书法有法》,江苏美术出版社2010年,第97页)。传世文献所见术语晚后,并不意味着相应的书法现象晚后。笔者最近考证“章草”一名见于可信文献的最早年代,仅不晚于东晋咸康六年即公元340年(《“章”与“章草”:汉、晋章草的再认识》,《民族艺术》2012年第3期,第15-20页),这并不意味着汉代不能有章草。刘先生并以蔡邕《九势》所论为“魏晋以后的行草书”。但《九势》所论藏锋、护尾、疾势、掠笔等,广见于战国书迹,以之对照浙大简,伪书败笔一览无余(图1、图2)。《辨伪》一文强调“笔法奥妙”。用笔精妙,千古不易,“纤微向背,毫发死生”(王僧虔《笔意赞》,《书苑菁华》卷十八),学者不可草草放过。书至战国,笔法丰富而成熟,是书法史上的灿烂篇章,容另文专论。浙大简伪书却于战国笔法毫无理解,《辨伪》已逐条解析其病笔成因。
就体势而言,“隶势”之义向无定说。以“势”与“隶势”论书,见于汉晋书论。我们所谓“隶势”,应指书法所见隶书的体势特征。如刘先生指出,学者多以“隶书都是在秦系文字演变出来的。”这是受“秦书八体”说影响的传统理解。“秦书八体”说见《说文解字》,以隶书起于秦火之后。我们认为,隶书萌生于先秦,有多种来源。秦系的青川木牍、秦骃玉版的隶书之外,晋系侯马盟书多见蚕头与燕尾的早期形态,并可见完全脱离古文形体的“不”字(图3);楚系湖南子弹库帛书、湖北望山楚简、河南葛陵楚简等,都见早期隶书的结体与用笔。楚简书法是隶书的来源之一,称有“隶势”,似无不当。
战国楚人书法字多“扁势”,是楚简书法的总体特征。子弹库楚帛书之外,湖南仰天湖、慈利楚简,湖北包山、九店楚简,河南信阳、葛陵楚简等等,多见“扁势”。曾侯乙墓竹简字形修长,确与楚简有别,但该墓墓葬形制、殉葬器物等,都与已经发掘的上千座楚墓不同,是否楚墓尚有争议。郭店简公布伊始,学者即注意到《语丛》等简与楚简有别。郭店简中属于“楚简”的书法,也见“结体多扁”的特征。“结体多扁”有两层意义。第一,结体“多”扁,并非结体“皆”扁;出现部分结体颀长的文字,并不改变楚简“结体多扁”的总体特征。第二,“扁”是一种“扁势”,而非“扁形”;战国楚简与汉初简帛隶书中多见竖长字形,但仍扁意盎然,不失“扁势”。
书法之外,刘绍刚先生从四个方面指出浙大简“含有多国文字与书法的因素”,我们表示赞同。然而,马首蛇尾、鱼鳞凤爪的“九不象”可能是真龙,字融古今、体兼“晋”“楚”的浙大简却只能是假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