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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6月27日 星期三

    横琴新区试行新型海关监管模式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6月27日 10版)

        本报珠海6月26日电(记者杨连成)广东珠海横琴销往内地的保税加工货物由企业自主选择应税货物状态,境外进入横琴与生产有关的货物给予免税或保税。海关总署今天上午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出台支持横琴新区开放开发的24条措施,在全国103个海关特殊监管区中,允许横琴新区率先试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新型海关监管模式。

        这24条措施主要有:在横琴与内地之间增设特殊口岸区域监管线,支持横琴口岸按照年通行8000万人次和实现24小时通关的扩容改造,探索一次性临时过境车辆管理,支持澳门牌照交通运输工具进出横琴;对经横琴口岸进出境的货物实行便捷备案管理;对进出横琴旅客的行李物品实施分类管理,在横琴口岸率先试行经澳门输往内地的葡萄酒通关征税便利措施;建立以企业为单元,以进出口货物为主线,以信息技术为依托的海关通关分线监管制度,试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检验检疫)、一次放行”的关检合作,实施货物“单一窗口”通关;试行粤澳海关查验结果互认、进出口数据交换与共享、资料格式及数据模型统一、进出口企业资信及申报单证互认;对内地销往横琴与生产有关的货物,视同出口,实行退税。转关货物监管通关实行“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建立快速响应的“电子围网”智能化区域管理平台,实现海关与企业、监管站场的电子账册及其信息管理系统的跨界互联互通,优化审批程序,提升通关效率;对澳门大学新校区、长隆国际度假区等重点项目、支柱企业和特色产业实行“特事特办、灵活便利”的通关服务。

        海关总署副署长孙毅彪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目前我国对8194种进出口货物的海关征税平均税率为9.8%,在360平方公里的海关监管区域内,10万余家加工贸易企业的保税金额达4000多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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