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育是重要的,将奠定孩子一生的基础;幼儿教育又是困难的,教育的一切都是从头开始。目前,我国幼儿德育教育被忽视了。一方面,教师、家长更多地关注幼儿对于知识的学习,忽视了幼儿的品德培养与心性养成;另一方面,幼儿德育的方法多以抽象的说教为主,没有收到良好的效果。解决幼儿德育存在的问题,需要我们确立德育在幼儿教育中的地位,以培养纯正的心性为幼儿教育的根本目的。
人性的普遍特征是道德性与动物性的结合,而幼儿心理特点表现为纯洁性、习得性和发展性。纯洁性是指幼儿与人的其他年龄段相比,精神世界较为纯洁,后天内容较少,人性可以自然地流露。习得性则是指幼儿的精神世界是一个发展的过程,是一个从不知到知的学习过程。发展性则意味着幼儿是人生的初始阶段,需要奠定良好的基础,这关系到一个人一生的发展质量。所以,幼儿阶段的教育关键之处在于将基础之根扎正,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这就需要道德教育。
理想的幼儿德育教育要在注重其纯洁性、习得性和发展性的前提之下进行心性教育。心性教育的基本方法是“启蒙心性”,其核心是借助于幼儿的心理活动,开启与唤醒他们的人性,促进其人格完善。
哲学意义上的“性”是某类事物先天具有,据此能确定自身并与其他事物相区别的性质。它包括先天性与规定性。就前者,性与物的存在直接同一,一物在产生之时便已具备此物之性。因此,性不是某类事物后天习得的,而是先天被赋予的,是生而就有的属性。就后者,性的核心涵义是规定性,表征事物的本质、规律、道理。它既是一物之为一物的内在根据,也是区分不同事物的内在标准。
人性作为人之“性”,同样具有先天性和规定性。以此为标准,人性包含动物性和善良本性,前者表现为生理需求,后者反映为道德本能。但动物性并不是人的本质属性的全部,它不是人类所独有的,据此无法区分人与动物。因此,人性中必然包含着人类所独有的内容,这就是人的善性或道德性。
道德性是人对于生理需要的自我限制,这是体现了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动物的一切行为都只是为了满足自身的生理需要。人则不同,他具有价值维度,存在着一些超越性的标准。道德性不仅是人之为人的规定,而且是先天存在的。孟子认为“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肯定了良知的存在。良知是“自然之知”,是类似于生理本能的道德本能。作为本能,它具有先天性,表现为直接的、无意识的道德反应,即乍见孺子入井时所直接产生的“恻隐之心”。良知是幼儿心性教育的基础和依据,它肯定了幼儿具有先天的道德性,因此从根本上讲,德育符合幼儿的本性,只要采取合适的手段,便可以使得幼儿发自内心地接受和认同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因此,良知的存在使得幼儿心性教育获得了可能。那么,如何启蒙幼儿的心性呢?
第一,引导幼儿产生道德直觉是启蒙心性的始基。针对幼儿善性的自发性,“启蒙心性”力图实现善性由自发向自觉的转变,促使幼儿逐步产生能够推动道德行为的道德意志。幼儿同样具备良知,但由于其心智的不健全,因而幼儿很难自觉地意识到它的存在。因此,在幼儿心性教育中,道德自觉意味着让幼儿切实地感受到良知的实存,并发自内心地加以认同。比如,让幼儿体会到被关爱及受呵护是别人善待自己的表现,要好好珍惜。这要求教师在日常生活中注意观察幼儿的行为,特别留意他们不经意间流露出的任何一点细微的善行,这是幼儿善性的端倪。对此,教师应给予热情地赞许和鼓励,这既可以使善端稳定下来并得以强化,又能给幼儿带来愉悦感和满足感,有利于幼儿的道德自觉。
第二,德育教育离不开说服教育,但要把握一个“度”。所谓“度”就是恰到好处。一是道德说教作为启蒙心性的组成部分,是对道德自觉的补充,因此,应以启发幼儿的道德自觉为主,辅之以道德说教,要将道德说教作为道德自觉的必然要求,两者的主次关系不能颠倒。二是道德说教的内容应与幼儿的常态生活和心智水平相适应,不可空洞与抽象。因此,教师应当通过孩子的日常生活让社会规范潜移默化地进入到他们的内心世界,而其内容则不应超过他们的日常生活,不可向幼儿灌输理念化的、带有宏大叙事特点的行为要求。教师要将秩序、协作及尊重观念借助诸如排队打饭、收拾餐桌等点滴小事来实现。三是在生活中,教师还需要注意所使用的语言和方法,要多包容与耐心细致地向他们讲解道德知识,避免生硬与简单粗暴,使其反感道德教育。
第三,对幼儿的不当行为加以约束,纠正人性中恶的因素,这是启蒙心性中的“负的方法”。对幼儿的行为约束不是扼杀幼儿的天性,而是在其违反了社会规范时进行纠正,以强化幼儿的规范意识,促进幼儿的社会化。幼儿的社会性还较为有限,社会规范没有在其头脑中扎下根,其行为容易被动物性所左右而违反社会规范,因此适当的约束很有必要。与道德说教一样,行为约束也需要随时随事进行,这就要求教师要善于观察,发现幼儿日常生活中的小毛病,并及时加以纠正。这就要求幼儿教师必须留意生活中的点滴小事,时刻注意观察幼儿的行为,能够允许幼儿犯同样的错误。
第四,启蒙心性的各个环节最终都需要落实于道德实践。不经过道德实践,任何道德知识都是空洞的,甚至是虚假的。如果幼儿通过接受外在的道德教育而获得的行为规范不能有效地表现在实践中,只能说明这些规范与其真实的生命并未同一,没有被幼儿内化而接受,因而道德说教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行为纠正也就必不可少了。至于行为纠正,它本身就是立足于幼儿的不良行为,因而更是与道德实践有着密切关系,甚至可以说,它本身便是道德实践的一部分,是由启蒙心性来完成的,也是德育教育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