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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6月16日 星期六

    网言网语

    网友热议移动社交技术之“罪”

    《 光明日报 》( 2012年06月16日   06 版)

        近日,光明网文化论坛针对移动社交的话题发起讨论,网友围绕“移动社交成一夜情利器,孰之过?”的问题,以“科技有罪”和“科技无罪”的观点展开辩论。

        众所周知,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已经成为席卷全球的潮流,移动社交技术日益成为连结人与人之间的虚拟网络。然而,在享受科技带来便利的同时,我们也发现了很多问题,诸如发生在世纪佳缘等婚恋网站上的欺诈、桃色交易等犯罪现象;发生在微信等移动聊天应用上的恶意敲诈,以及由其引发的强奸、抢劫等行为等。移动社交本是创造“良缘”的红线,缘何成为铸造“孽缘”的黑手?

        截止6月15号中午,已经有超过1万5千多名网友积极参与。

        认为“科技有罪”(正方)的网友认为,既然移动社交造成了一定的社会问题,就应该予以反思,科技是一把“双刃剑”,任何时候都应保持理性的头脑。网友“子陵先生”说:“微信软件研发者研发的初衷是什么,如果确实是作为‘一夜情’的工具而发明,那么其罪难逃,但最主要的是这个软件的推广和手监管者罪莫大焉!”

        认为“科技无罪”(反方)的网友则认为,“宝剑在好人手里是除暴安良的利器,在坏人手里就是作奸犯科的工具”,一些网友表示,“没有必要将一切问题归罪于科学”,产生这么多犯罪现象,主要是“人”的问题,很多人抵御不了诱惑和欲望,“有罪”的只是使用科技的人。网友“莽余”说:“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欤?”

        也有一些网友站在中立的立场上,认为不管科技有无罪过,企业都应该担负起社会责任、企业家加强管理。而政府则应继续加大互联网监督监管力度,提高公民思想道德水平。

        (光明网记者 战 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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