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大学因人文传播学院副教授张江南既没有申请科研经费(“硕导有义务提供学生的助研基金”),也未主持任何课题,加上未取得科研成果,暂停其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此事一时间成为网络热点。
很多网友表示,硕士生导师的职责,无论如何,排第一位的应是指导硕士生学习和做科学研究,而不是给指导的学生提供助研基金。因为这个理由取消张江南的硕导资格,于校规合理,但于教师的天职似乎说不过去。
在教学上,张江南到底是不是一个好老师?张江南自己辩称,在论著发表方面,他从2003年至今9年间,主要发表论文4篇,写过两本书;已毕业的7名学生中,有3位获得学校优秀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奖;自己应邀为艺术、外语学院的研究生开课,大都以英文原版文献作教材;学生认为在他的课上能学到知识、锻炼思维,对他一致好评……
笔者认为,大学毕竟不是专门的科研机构,大学教师首要的工作职责应该是教育教学,其次才是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也许,我们该审视一下我们对教师的评价标准。评判一位大学老师是否具有招收硕士研究生的资格,不能主要依据非教育教学的东西,比如科研课题、项目、经费,而应该主要依据教育教学的水平和质量。至于学生的助研基金,应该由学校统筹安排。
如果一个大学教师不认真教育教学,而醉心于科研,那么,他应该辞去教职,去专门的科研机构工作。因为科研产生再大的成果,更多也是他个人价值的实现,至多也只能是一个好的科研工作者,而不是一个以教书育人为天职的好教师。
什么是蜡烛?什么是梯子?能专心执著于传道授业解惑,引导学生顺利成才的人,应该也是英才,也是好老师。因为,浮华社会中,能甘于默默奉献、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人,更值得人们崇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