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已经远去,各地各具特色的学雷锋活动依然热度不减,各种有关“雷锋精神”的关注探讨仍在深化。曾流行一时的“雷锋同志没户口,三月里来四月走”的戏言,由于学雷锋活动的常态化、机制化而不再被人们挂在嘴边。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志愿者队伍的不断壮大,通过无时无处不在的志愿行动,一个个制度化、组织化的“雷锋”群体,时常围绕在我们的身边。
历经半个世纪的传承积淀,“雷锋精神”不断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它所承载的内涵和意义丰富而厚重。“雷锋精神”作为精神文明的同义语、道德楷模的高标尺,已经成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雷锋精神”不同,志愿服务是一种从国外传入的思想观念与社会行为。自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有组织化的志愿者队伍在我国逐渐发展壮大起来。志愿者精神在国际社会公认的要素包括:志愿、不为报酬、利他。志愿者精神与“雷锋精神”在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等精神内核上是相通的,都蕴涵着不只关心自己的生活、同时又有理想主义的情怀、担当个体对社会的责任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志愿行动与学雷锋一样,都可以是时时可为、处处可为、人人可为的点滴奉献,都拥有高尚无私、积极向上、温暖炽热的气质和品格。将中国青年志愿者日定在每年3月5日,无疑非常好地诠释了两者之间的紧密联系与契合。
如何在时代变迁的语境下不断发展与丰富“雷锋精神”的内涵,创新践行与弘扬的方式方法,使其历久弥新、芬芳动人,是许多人不断思考和探索的重要命题。作为在市场经济环境之下的一种公共服务的意识,一种对于社会和他人的奉献精神,一种在帮助他人、服务社会中实现自我价值的行为方式,志愿者精神和志愿行动拉近了雷锋精神与时代的距离,使每个助人者和受助者都能够更加亲切地触碰到“雷锋精神”的脉动,让“雷锋精神”更加鲜活,更加可爱。
近年来,在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青海玉树地震灾区、甘肃舟曲泥石流的救援现场,在社区送温暖活动当中……无数志愿者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诠释着“雷锋精神”新的时代内涵。他们是志愿者,也是“雷锋精神”的传人。正是无数活跃在街道社区、田间乡里平凡岗位上的志愿者,让人们不再只在特定的时间地点才能见到“雷锋”的身影,不再忧虑“雷锋精神”会过时。“雷锋精神”和志愿行动的有机结合,使志愿行动成为学雷锋活动的发展和延续,也推动着学雷锋活动朝常态化、机制化迈出了可喜的步伐。而在此过程中,不仅“雷锋精神”在志愿行动的发展繁荣中得到新的载体,志愿行动也在“雷锋精神”的熏陶感召下不断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