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从改革开放算起,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已经走过了三十余年。
房改,涉及领域广、情况复杂。
房改,历经坎坷。
房改,功勋卓著——住房商品化激活了市场,一大批社会资源进入房地产,我国居民的住房有了很大改善;房地产业成长为我国经济的支柱产业,为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保障房的大力推进除了发挥着与商品房同样的作用之外,还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百姓福祉的作用。
住房改革:靠市场,重保障
新中国成立后的30年,是住房福利分配年代。那时候,国家要花很多钱投入到盖房子上,盖了房子以后无偿分配给职工居住,收取很低的租金,低到无法维持房屋的再生产,最后成为国家的沉重负担。
1987年下半年,烟台、唐山、蚌埠3个城市“提租补贴、租售结合、以租促售、配套改革”的方案相继出台实施,在全国引起很大反响。随后的1988年,国家制定公布了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199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1998年,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提出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随后,商品房市场快速发展。
随着一系列刺激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出台,商品房市场从2003年开始走向“火热”,市场被激活了,老百姓的住房条件得到快速改善。到2008年,中国城镇80%左右的住房,已经通过市场交易来进行配置。到2010年底,我国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1.6平方米,是1978年的4.7倍。
但是,同样作为商品房市场“火热”的后果,中低收入家庭买不起房子的现象却越来越突出。200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首次将廉租房明确为住房保障的重点。同一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的第八部分明确提出“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将“保障性住房”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于是,在有了经适房之后,2006年有了廉租房,2010年有了公租房。
随后几年,保障房建设一直是中央和各级政府的工作重点,更在2011年达到了历史的高峰。
住房保障:重投入,保质量
随着2007年之后我国加快了保障房的建设速度,受益于保障房政策的中低收入居民越来越多。
有了廉租房、公租房和经适房等面对不同收入阶层的各种保障房和多种针对性的补贴、优惠政策,全国各地也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摸索出具有地方特点的路子,保障房的建设如火如荼。
在刚刚过去的“十二五”开局之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实际开工1043万套,基本建成432万套,提前超额完成了开工建设1000万套的任务。整个“十二五”期间,保障性安居工程要完成3600万套。
打开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其中强调了为保障房完善财政投入、土地供应、信贷支持、税费减免等政策。为了保证资金充足,中央财政投入快速增长,从2007年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筹措72亿元,到2011年安排资金1713亿元,四年间增长了二十多倍。
住有所居:创新多,成果多
保障房建起来了,“住有所居”才迈出了第一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在总结保障房建设和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六个问题时表示,从总体上看,我国住房保障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存在的不少矛盾和问题,既有住房保障制度不够健全、政策不够完善的原因,也有管理不到位和实施过程中操作不规范的问题,需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如何确保那些应该得到保障的中低收入家庭“搬得进、住得起、管得好、退得出”,各地正在“摸着石头过河”,探路制度完善。
2011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各地要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
为防范分配不公,国家陆续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各地逐步建立并将继续完善申请、审核、轮候、配租配售和公示等制度,不少地方建立了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联动审核及信息共享机制。
中央大力支持,地方大胆探索,制度不断完善,改革,让所有百姓离“住有所居”的目标,越来越近。(本报记者 陈 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