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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5月13日 星期日

    信息速递·2012年全国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强调

    大力增强依法修志能力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5月13日 07版)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朱佳木4月19日在湖北宜昌举行的2012年全国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上,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发表了题为《不断增强依法修志的能力 推动地方志事业大发展大繁荣》讲话,在方志学界引起热烈反响。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解放军、武警、新疆建设兵团及副省级城市方志工作机构的负责同志达成共识:大力增强依法修志能力,不断开创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局面。

        朱佳木指出,自2006年《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以来,新编地方志工作进入依法修志新阶段,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好形势。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2个省、市、自治区和20多个有立法权的市及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立法机关,制定了《条例》的实施办法或本地区的地方志工作条例或管理办法,对地方志事业发展起到了促进和规范作用。但在方志事业发展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朱佳木强调,增强依法修志能力,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地方志工作的有效进行。他分别从增强依法敦促地方政府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履行修志职责的能力、地方志工作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依法制定规划与规划备案的能力、依法统一修志时限和志书上下限的能力、依法搜集资料的能力、依法保障志书质量和严格审查验收制度的能力、依法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的能力、依法开展方志理论研究的能力、依法表彰先进的能力、依法开展军事志和部门志编修的能力等十个方面,论述了提高能力建设的重要性。

        会上,湖北、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陕西等省、直辖市及武汉市方志工作机构负责人分别作了专题发言。(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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