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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5月12日 星期六

    给垃圾短信来个“紧箍咒”

    作者:朱 波 《光明日报》( 2012年05月12日 06版)

        “为答谢新老用户,我公司通过摇奖,你的手机号码已中一等奖,请速寄500元手续费至下列工行卡号上,办理领奖业务。”如今,此类垃圾短信仍是漫天飞舞,治理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对于手机用户而言,也早已屡见不鲜、饱受此类垃圾短信的困扰。造成这种混乱局面的原因,无非是以短信群发的方式进行商业信息发布属于增值电信业务,能够给运营商带来丰厚的利润。 

        前不久,央视“3·15晚会”曝光的垃圾短信问题引起了监管部门重视。为遏制垃圾短信泛滥,工信部发出通知,要求在全行业开展端口类短信群发业务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移动、联通和电信三大公司纷纷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垃圾短信,并将继续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垃圾短信的治理工作。 

        “一人曝光一条垃圾短信!”日前,新浪微博也出现了一条网民自发的帖子,号召网民每人曝光一条垃圾短信。随后,安全软件360手机卫士也在其微博号召网友一起举报,共同参与治理垃圾短信。这一话题很快成为当日微博微话题榜前列。截至目前,参与人数已达数十万,相关话题微博将近五十万。 

        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垃圾短信真可谓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其生命力也像老鼠一样顽强——百姓怨声载道、媒体不断曝光、无数人出谋划策、众多高深专利和论文诞生、厂家提供N多解决方案,都无法对其有效“截杀”,只能眼见其“越打越多”。 

        笔者认为,目前来说,尽快弥补此方面法律的空白是最重要的。比如,在广告法中进一步明确对广告的定义、类广告信息的发布、散布垃圾信息的认定等问题的规定,增加垃圾短信惩治内容;在个人隐私保护法中进一步明确公民在电信服务中应享有的权利;对于一些严重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与隐私权,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有必要通过刑法来惩处,等等。 

        与此同时,还要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各相关部门应建立垃圾信息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健全垃圾信息举报投诉受理机制,通过发动群众,广泛开辟线索来源,及时获取发送垃圾短信活动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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