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卡伯勒礁(即我黄岩岛——编者注)确实属于中国,早在元朝1279年中国就已发现并在地图上对其进行了标注。中国大陆和台湾的渔民从那时起就在这里活动。实际上,当时在蒙古统治者忽必烈手下工作的天文学家、工程师兼数学家郭守敬对南海进行了测绘,测绘点就是作为中沙群岛一部分的斯卡伯勒礁。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我们的外交部拿出来作为领土证据的“古老地图”却是在1820年才绘制的,比中国的地图晚了541年。参议员埃德加多·安加拉竟然声称这份晚了540多年才出现的地图比中国那份古老得多的地图更有说服力,这让我太惊讶了。
但更令人惊讶的是,华金·贝纳斯神父4月22日在另一家报纸上发表的文章。作为1987年《(菲律宾)宪法》的主要制订者之一,他竟然将1982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公约》用作他维护菲律宾主权的基础。尽管他后来的确承认了这样的事实,“斯卡伯勒礁是在确定菲律宾领土的《巴黎条约》所确定的范围之外”,他还这样。这是怎样的唬人的说法?
在1946年,菲律宾从美国殖民地那里宣布独立时,我们确切的领土应该是什么?为什么1899、1935、1943、1973、1986和1987年的我国历次宪法都没有将斯普拉特利群岛(即我南沙群岛——编者注)和斯卡伯勒礁包括在领土中呢?我们突然从何处、从谁那里一下子就得到了这些岛屿?难道这是凭空得到的?
上世纪70年代后期,中国曾在斯卡伯勒礁及周边地区进行过科学考察活动,后来还在那里立过碑。但是菲律宾1997年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将这块标志碑移除。
直到上世纪90年代,所有菲律宾官方发行的地图都没把斯普拉特利群岛和斯卡伯勒礁包括在菲律宾的领土范围之内。1961年我们自己的议会批准通过的共和国第3046号法令阻止我们对上述岛屿的拥有。
然而,经过了漫长的48年之后,在2009年3月10日,我们修改该法令,单方面地宣布拥有这些有争议的岛屿。
但是,有这样一个事实不置可否,其中有3个国际条约支持中国对那些岛屿拥有主权。它们分别是《1889年美西巴黎条约》、《1900年西美华盛顿条约》和《1930年英美条约》。它们都规定菲律宾领土边界限制在东经118度线。
另一方面,菲律宾主张对那些岛屿拥有主权的依据仅仅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据我所知,这只是个“公约”,不能推翻或替代殖民者之间签订的条约或达成的协议。即使它真的被当成一个“法”,它也不能追溯生效并改变从前事实。
我们到底在糊弄谁?
(转载自4月28日菲律宾《马尼拉标准今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