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月28日《新京报》报道: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昨日再次回应“保定非典传言”,称已排除SARS、甲流等,并确诊为腺病毒55型引起的呼吸道感染。另外,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网站消息,“保定非典传言”发帖者已被劳教两年。
笔者认为,任何人都可在网上发布信息,如果不加规范,以至谣言满天飞,社会将不堪其扰,民众将不堪其忧,谣言之害可谓罄竹难书:物价造谣,造成抢购,危及民生;灾害造谣,风声鹤唳,人心惶惶;股市造谣,涨跌无序,伤害惨烈。网络造谣之害,岂可尽述?
曾经发生过有人在日本核泄漏事件中谣传海盐受污染消息,于是上演了一场囤积食盐的闹剧,有人抢购的食盐居然能吃上数百年。
曾经发生过有人造谣地震将发生的消息,于是满城人弃家而出,露宿过夜。
曾经发生有人造谣股市的不实之词,于是兴风作浪者赚个盆满钵满,普通百姓亏损累累。
于此看来,网络先进是双刃剑:依法而行事,则人受其益;违法而动,则人受其害。如果让不实之词充斥网络之上,人们不但无所适从,更会落到“无可措手足”的地步。要消除害群之马,就要对故意造谣者绳之于法,不如此则不逞之徒无所忌惮,网络就将成为多事之秋,民不得安宁矣!
有人以为,散布谣言只是口舌之错,小事一桩,无需加以惩戒,却不知古往今来,有多少人生悲剧都发生在“谣言之中”。
遥想当年淝水之战,人们都将其当作以少胜多的战例,可又有谁知道前秦百万之师丧于东晋八万之众却是因为一句谣言。秦兵半渡淝水正与东晋交战之时,阵后却有人造谣:“秦兵败矣”,兵士信以为真,纷纷后退,阵脚大乱,于是兵败如山倒,直至混乱到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境地。由此看来,一句谣言致百万之师于死地,这谣言之害岂是小事一桩?
对待信息科技,当取其利而避其害,网络因为传播快,影响广,更不可忽视谣言惑众的社会危害性。要去其弊则要严加管束网络的违法乱纪行为。像这位SARS流感的造谣者为提高网络的点击率,不惜以损害公众利益为代价,其行为触犯了法律,何冤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