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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3月14日 星期三

    提案议案追踪

    村邮站建设功在千秋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3月14日 09版)

        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委员

        “目前,农村地区的通邮能力薄弱,农民享受邮政普遍服务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将村邮站建设纳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统筹考虑。”在提案中,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委员指出,大力发展村邮站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在基层调研中,马军胜委员发现,村邮站建设理应属于“公益事业”的范畴,但目前村邮站的建设和运营费用既没有计入乡镇统筹,也没有计入村提留,村民委员会对村邮站建设的职责没有得到落实。他拿出了一组数据来说明这种“紧迫性”——全国59万个行政村中,村邮站的覆盖率约为51.8%,但大部分运转困难。“目前,全国已有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西、湖南、四川、贵州、陕西、新疆、天津、广东11个省,对地方政府和村委会在农村地区设置村邮站的职责进行了具体规定。但是,全国大部分省(区、市)还没有明确这一责任。”为此,马军胜委员建议,在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的相关工作中,应明确各级政府对村邮站建设的职责,将村邮站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

        本报记者 杨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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