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集团公司董事长王计代表:
“近年来,我国在风能和太阳能产业的发展最为迅速,且日趋成熟,但也出现了诸多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王计代表告诉记者,现行的《可再生能源法》及其修正案主要以倡导性原则为主,缺乏操作上的具体规则、相应的激励措施和行政监督手段,难以规范和引导风能和太阳能等能源产业健康发展。
针对这个问题,王计代表在调研中了解到: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行业的相关职责分散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电监会、环保部、科技部等多个部门,部门间职责划分不清,造成了可再生能源行业多头管理、重复管理和管理缺位。据他介绍,目前我国风能和太阳能的开发多数采取企业牵头立项,政府审批的模式,资源开发权的取得具有很大随意性,也给某些投机者可乘之机。“一些本身无实力完成项目开发的企业通过种种手段获取了开发权,而后作价寻求合作者,不仅扰乱了可再生能源产业市场,而且容易滋生腐败。”
王计代表在《关于完善风能、太阳能立法的议案》中提出:亟须出台关于风能和太阳能的专项法律。首先要明确风能和太阳能产业的具体主管部门,按照层级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的管理系统。其次要尽快推出风能和太阳能的发展规划,并着重明确规划公布的程序。同时要建立透明的开发权取得程序,对风能和太阳能产业设置准入条件。
(本报记者 温 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