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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3月05日 星期一

    爱民为民 情铸和谐

    ——各界人士热议詹红荔精神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3月05日 16版)

        目光里总是透着慈祥,脸庞上一直洋溢着微笑。这个法官,与人们想象中不大一样。她以女性的温柔,给刑事审判增添了亮色。

        她叫詹红荔,今年49岁,是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2011年以来,她的故事在全国各地广为传颂,受到中央领导肯定,赢得人民群众称赞,被誉为“爱民为民、情铸和谐”的好法官。

        从事少年审判9年间,詹红荔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00多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是什么,支撑着她?

        9年间,她帮助315名失足少年重返课堂,帮助70多名刑满释放的年轻人走上工作岗位。是什么,引领着她?

        9年间,她让40多起矛盾激烈案件的当事人得以和解,把70多个家庭从破裂的边缘拉了回来。又是什么,激励着她?

        是一种精神。“詹红荔精神,本质内涵可以概括为忠诚尽责、爱民为民、公正廉洁、开拓创新、情铸和谐。”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说:“詹红荔精神为新时期人民司法事业发展进步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源泉,具有十分重要的时代价值。”

        忠诚尽责:每个案件都是一件作品

        “一个共产党员,无论份内份外,如果需要,都义无反顾。一个人民法官,无论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詹红荔日记中的这句话,如今被人们口口相传,争相引用。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认为,忠诚尽责是詹红荔精神的核心。“在任何时候,她都做到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对工作,詹红荔兢兢业业,精益求精。她说:“一个案件就是一件作品,作品的质量代表工作的态度。”她还说:“案结只是逗号,事了也仅仅是分号,人和才是一个完美的句号。”

        法庭上,她注重深入了解失足少年的成长背景,引导他们真诚悔过,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法庭外,她四处奔走,帮助失足少年解决实际困难,顺利回归社会,用柔弱臂膀扛起了维护社会正义的重担。

        这是一份沉甸甸的成绩单:9年,500多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及1100多人,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可以说,詹红荔经手的案子,件件是精品。

        “忠诚来自于对事业的执著与热爱,并将所从事的事业与实现个人理想自觉地联系起来。也正是有了这份对事业的忠诚,詹红荔才创造出了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骄人业绩。”厦门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侯利标赞叹道。

        詹红荔的故事,引起了全国模范法官、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陈燕萍的共鸣。“青少年犯罪案件不仅牵动着一个个家庭,而且关系着国家的未来。身为少年庭法官,她总是在细节上比别人多想一点,在审理中多走一步,在法庭外多做一些。”陈燕萍说。

        “如果法官的政治观和职业道德观发生了扭曲,人民群众就会对司法失望,对社会失去信心。”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抗美说:“詹红荔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爱民为民:心灵的力量是无穷的

        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是人民性。早在延安时期,以马锡五为代表的司法工作者就创造了巡回办案、就地解决、注重调解等方法。秉承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一代又一代爱民为民的法官脱颖而出,詹红荔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詹红荔总是对同事们说:“没有不可救药的孩子,只要能拨动他们心中的善弦,就有新生的希望。”她始终坚信:“心灵的力量是无穷的,它能触动一个人的良知,唤醒人性本质的善良。”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詹红荔竭尽所能,用爱心去温暖、用真诚去感化一个个失足少年。她对失足少年小何说的第一句话是:“孩子,别蹲着,到阿姨身边坐。”话语平常却改变了小何的命运;她帮出狱后的小魏找到了帮厨的工作,事情不大但贴心;她为新生少年小严讨回了老板故意拖欠的工资,钱款不多但维护了小严的尊严……这点点滴滴,赋予了詹红荔精神强大的人性力量,深深地感动着每一个人。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任秋华感慨万千:“办好几个案件也不难。但是,每天面对犯罪,面对棘手的矛盾,法官的耐心、善良和真诚会不会被消磨,能否对每一个当事人总是充满关爱和理解,这才是对法官真正的考验。”

        “无论法治怎样发展,无论司法技术多么完备,也无论法官学历有多高,有一条根本的原则不能丢,就是必须坚持司法为民。这样的司法才能被群众和社会接受,才有强大的生命力。”任秋华强调。

        在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罗东川看来,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前面的“人民”二字,不是简单的修饰,更不是空洞的口号,关键在于落实到行动之中。“司法为民,并不是多么高不可攀的道德境界,只要把法条中所蕴含的情、理融入到对法律精神的理解之中,就能把看似冰冷的法条变成温暖的关怀。”

        开拓创新:判后帮教之路更漫长

        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詹红荔发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虽然案情简单,但涉及的社会问题却非常复杂。她总结出一套“三三九不”工作法,赋予了司法人民性新的时代特征。

        首先是庭前“三个不开庭”:对关键问题没有梳理清楚的,不开庭;对被告人成长背景没有调查清楚的,不开庭;被告人对犯罪危害没有足够认识的,不开庭。

        然后是庭中“三个不轻易”:被告人没有真诚悔过的,不轻易下判;被害方没有得到精神抚慰,达不成和解的,不轻易下判;可以判非监禁刑,但没有落实帮教措施的,不轻易下判。

        詹红荔还认为:“判后帮教的道路更漫长。”她把少年审判与社会管理创新相融合,提出了庭后“三个不松手”:入监后延伸帮教没有到位的,不松手;回归社会的问题没有妥善解决的,不松手;发出的司法建议没有落实的,不松手。

        在她的努力下,一条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悔悟-理解-责任-关爱-回馈-传承”环环相扣的帮教机制已经形成。这几年,延平区判处非监禁刑的680多名少年犯,重新犯罪的不到0.3%。

        南京大学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所长狄小华长期研究少年司法制度。他惊讶地发现,詹红荔这套工作法,与自己的研究思路不谋而合。“感谢詹红荔法官,为我们的理论研究提供这么多实践支撑。”

        工作之外,詹红荔主动走进学校,深入社区,举办青少年模拟法庭比赛、开展社区心理辅导、进行QQ在线辅导……一系列少年法制教育新模式,使近十万人次受到教育。延平区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也由少年庭建庭当年的57件下降到去年的10件。

        “詹红荔的创新精神,代表了中国法治本土化的努力和探索。”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说:“法治不是符号,我们需要的是切实解决问题的机制。我建议将詹红荔的工作模式进行法治化构建,在基层少年审判中进一步推广,这将是非常有意义的事。”

        图为詹红荔走进校园,为孩子们作法治讲座。   

        (本报记者 高建进 王逸吟 光明网记者 陈畅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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