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日电(记者李韵 通讯员王希子)今天上午,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
文艺界核心价值观是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共同价值追求,内容是“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爱国,是文艺工作者的精神气节。为民,是文艺工作者的价值取向。崇德,是文艺工作者的基本操守。尚艺,是文艺工作者的职业追求。《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广大文艺工作者践行文艺界核心价值观的行为规范,主要内容是“坚持爱国为民、弘扬先进文化、追求德艺双馨、倡导宽容和谐、模范遵纪守法”。
据中国文联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新闻发言人夏潮介绍,“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和《公约》是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文艺工作者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完成的,并于3月1日在中国文联九届二次全委会审议通过。
“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和《公约》在文艺界引起强烈反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文艺家们纷纷表达自己的认识和理解。他们认为,《公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文艺方针政策,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深刻内涵,体现了我国一代又一代文艺工作者的优良传统,体现了我国现阶段公民道德建设规范的基本要求,反映了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共同愿望和自律要求;《公约》立意深远,观点鲜明,重点突出,针对性强;表述严谨规范,简洁易记,便于操作,为文艺工作者加强自身修养、弘扬职业精神、规范职业行为提供了有力指导。
中国曲协副主席、解放军八一电影制片厂厂长、著名小品演员黄宏认为,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和《公约》的提出十分及时。他说,当下社会,有一些人会为了商业利益降低对德艺双馨的要求,这是我们最需要警觉的地方,究竟是向艺术的高峰攀登,还是向市场低头?“价值观和《公约》为我们明确了文艺创作的方向。”
中国音乐家协会副主席、海政文工团副团长、著名歌唱家宋祖英也表示,“爱国、为民、崇德、尚艺”是文艺工作者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爱国是第一位的,是基础,为民是文艺工作的目的,在德和艺的基础上提出爱国、为民,这就对艺术家提出更加严格和具体的要求,艺术家也就有不断努力的动力了。